集團公司復審法庭關于星村煤礦郭振華“三違”申訴復審仲裁結果
發布時間:
2020-07-10
申訴人 郭振華 單位 綜采工區 被申訴人 劉文棟 被申訴人單位 綜采工區 三違 內容 3306軌順超前內一垛金屬網防沖固定不合格。 申訴 理由 1、劉文棟在井下說是A12架處網子防沖松不符合規定,而填寫內容防沖固定不符合規定,內容籠統、缺乏直觀,是在玩人。 2、劉文棟在16#架通知我時,并沒有要求我去12#架存放網子處查看和處理,后來帶班區長周廣強過來給我說“劉文棟電話通知罰三違”。我去集控室找劉文棟時,我已向他說明我的立場,回去后我問帶班區長周廣強:“網子防沖不合格、松,劉文棟喊你去看了嗎”周廣強說:“沒有,他在電話里通知的”。事后我和周廣強都看了,鋼絲繩外面都貼著網子,只有靠幫管子上皮網子不知被誰抽去兩卷,直到交班升井還是現狀。這是抓違章還是抓指標,如果有危害,為什么不現場指出來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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